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效力等级问题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发生纠纷时应以地方性法规为准。
问:湖南省人大发布的地方性法规与某行政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里面的某一条款不一致,发生纠纷处理问题以哪份文件为准?
答:您好,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九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之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的效力,发生纠纷处理问题以地方性法规为准。
答:满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责”三个条件即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本人主责或全责则不算。
避坑提示:发生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报警,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核心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发生纠纷时应以地方性法规为准。
问:湖南省人大发布的地方性法规与某行政部门发布的部门规章里面的某一条款不一致,发生纠纷处理问题以哪份文件为准?
答:您好,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九条:“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之规定,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部门规章的效力,发生纠纷处理问题以地方性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