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承运人才能提存?
根据《民法典》,承运人在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下落不明或死亡未确定继承人等情况下可提存货物。
问:一批货物承运人没有通知我就把货物提存了,导致我们现在要交提存费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才能提存?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对于收货人不明或者收货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货物的,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的规定,承运人可以提存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