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沙,对方在娄底,我们有一个两万元的纠纷,我应该在哪里起诉?
在长沙起诉娄底的两万元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问:我在长沙,对方在娄底,我们有一个两万元的纠纷,我应该在哪里起诉?
答:您好,您可以在长沙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8条对合同履行地的一般性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可以。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在长沙起诉娄底的两万元纠纷,根据法律规定,可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问:我在长沙,对方在娄底,我们有一个两万元的纠纷,我应该在哪里起诉?
答:您好,您可以在长沙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18条对合同履行地的一般性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