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找教练在A驾校报名,但教练把学员名字入到B驾校了,要其额外加钱,怎么办?
学员在A驾校报名,教练擅自将其信息转至B驾校并要求额外费用,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
问:学员找教练在A驾校报名,但教练把学员名字入到B驾校了,要其额外加钱,怎么办?
答:您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教练无权未经学员的同意就将提供培训的义务转交给B驾校。
校园欺凌不只是同学打闹,而是触碰法律的违法行为。辱骂、孤立、殴打、勒索财物、网络造谣、传播同学隐私、强迫做坏事等都属于校园欺凌。未成年欺凌者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失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可给予治安处罚、送入专门矫治教育。已满 16 周岁的欺凌者,致人轻伤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劝阻义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遭遇欺凌不要忍气吞声,及时告知家长、老师、报警,用法律保护自己。
学员在A驾校报名,教练擅自将其信息转至B驾校并要求额外费用,违反《民法典》相关规定。
问:学员找教练在A驾校报名,但教练把学员名字入到B驾校了,要其额外加钱,怎么办?
答:您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教练无权未经学员的同意就将提供培训的义务转交给B驾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