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觉得自己的工资高了,现在对方要扣除自己的部分年终奖该怎么办?
若劳动合同或规章制度明确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无故扣除可能违法;若为特殊奖励,则可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发放。
问:领导觉得自己的工资高了,现在对方要扣除自己的部分年终奖该怎么办?
答:您好,
如果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年终奖金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或者用人单位将发放年终奖金规定在规章制度里,那么用人单位不能无故扣发员工的年终奖金。
第二种情况是,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一种特殊奖励,不适用于所有员工,不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经营状况和员工的工作表现自主决定是否发放此类年终奖金。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一)计时工资;(二)计件工资;(三)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加点工资;(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二条 (一)生产(业务)奖包括超产奖、质量奖、安全(无事故)奖、考核各项经济指标的综合奖、提前竣工奖、外轮速遣奖、年终奖(劳动分红)等。(二)节约奖包括各种动力、燃料、原材料等节约奖。(三)劳动竞赛奖包括发给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的各种奖和实物奖励。(四)其他奖金包括从兼课酬金和业余医疗卫生服务收入提成中支付的奖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