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受了工伤有赔偿吗?
上班期间受工伤可依法认定并获得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未参保则由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问:上班期间受了工伤有赔偿吗?
答:您好,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劳动者因工负伤,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共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可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全部的工伤保险待遇。2、申请手续由用人单位办理,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