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说每日工作超过九小时后的算加班费,合法?

根据《劳动法》,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超过部分应算作加班,且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公司规定超过九小时算加班费不合法。

问:公司说每日工作超过九小时后的算加班费,合法?

答:您好,不合法。《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每天加班的时间不能超过三小时,每个月不能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