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个半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工作一个半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可要求二倍工资,但不能单方解除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问:工作一个半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答:您好,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未签合同不属于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的法定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