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年终奖,我能维权吗?

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是否发放取决于合同、制度或惯例。若符合条件,员工可依法维权,需保留证据并采取协商、投诉或仲裁等途径。

单位不给年终奖,我能维权吗?

年终奖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但国家法律法规并未强制规定单位必须发放,发放年终奖主要依据以下三类约定:1.合同约定: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年终奖的发放条件、金额或计算方式,则单位必须按约发放。2.规章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且员工符合条件,单位应当发放。3.发放惯例:若单位连续多年固定发放,且当年经营状况和员工表现符合往年标准,员工可基于公平原则主张发放。若无上述约定或惯例,单位可根据经营状况自主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同时,员工离职前已符合发放条件(如考核达标、工作满全年),即使离职,仍可主张年终奖。单位以“离职不发”,可能被认定无效。你在面临单位无故不发年终奖时,可按照以下步骤维权:1.固定证据:如劳动合同、录用通知、薪资确认单(含年终奖条款);员工手册/制度文件(经民主程序和公示);往年发放记录(银行流水、工资条、个税明细);年度考核达标证明(绩效表、上级评价);沟通记录(邮件、聊天记录、录音)。2.书面异议:符合年终奖发放条件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而非口头沟通。3.合法途径:根据异议申请与人力资源或管理层协商沟通,如协商达成一致,需签署书面和解协议。如协商无果,可以委托律师发送律师函进行正式催告。也可书面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催告及投诉无果后,可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对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律师提醒:入职时务必确认年终奖条款,避免口头承诺。要注意留存劳动合同、薪资文件、发放记录等凭证。离职时不要写"放弃年终奖"等字样,否则视为放弃权利。面临合法权益受损时,需在法定期限内(1年)提出。案情复杂时,咨询及委托专业律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