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解答:交通事故发生后,可主张的赔偿分为人身损害赔偿与财产损失赔偿两大类。。记清楚才能确保自己的权益不受损。
一、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用类
医疗费: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
后续治疗费:经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证明确需继续治疗的费用。
康复费:必要的康复治疗费用。
整容费:因毁容等需要进行整容的费用。
2、误工损失类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无法举证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相关费用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依赖费:伤残后需要长期护理的费用。
4、交通食宿类
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住宿费用。
5、伤残赔偿项目(构成伤残时)
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6、死亡赔偿项目(受害人死亡时)
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同残疾赔偿金,按二十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计算标准同上。
7、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二、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车辆维修费:车辆因事故损坏的维修费用或重置费用
车载物品损失:事故造成车内财物损坏或灭失的损失。
施救费用:包括拖车费等救援费用。
停运损失: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车辆贬值损失:新车购买短期内发生严重事故,经鉴定存在贬值的,可酌情主张。
随身物品损失:手机,眼镜,背包等被撞坏的物品,有购买记录或价值证明可主张赔偿。
律师提醒:及时获取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比例;构成伤残的,务必在治疗终结后申请司法鉴定,伤残等级直接影响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