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生小孩2个月,男方是否可以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民法典》,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诉讼,除非存在特殊情形如女方有外遇或男方权益受严重侵害。
问:我弟弟结婚三年,两个人一直吵吵闹闹,我弟媳生小孩后两个人吵得更厉害了,现在小孩2个月大,我弟弟是不是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因你弟媳分娩还只有2个月,原则上,你弟弟起诉离婚法院不会受理。除非你弟弟婚姻中存在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形。至于哪些情形“确有必要”受理,由人民法院认定,一般包括男方确有证据证明女方是因为与他人发生关系而怀孕的,女方有卖淫、通奸或与他人姘居严重伤害男方感情的,在法定期限内男方生命受到女方威胁或者合法权益受到女方严重侵害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