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违反他们的服务细则是否构成违约?

物业公司未按服务细则执行巡逻义务,虽合同未明确约定,但服务细则应视为合同组成部分,构成违约。

    问:物业公司向我们业主承诺每晚在小区巡逻至少五次,但实际上没有做到,我们向物业公司提出来,物业公司竟然说我们之间的合同没有这样约定,他不构成违约,但他们贴在墙上的规章制度明明都写了夜间五次巡逻呀。物业公司到底构成违约吗?

    答:您好,构成违约。虽然你们之间的合同对此未作约定,但物业公司的服务细则、服务承诺,应当认定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