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对于公共设施致人损伤是否应赔偿?
小区物业若未履行共用设施维修义务导致人员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我们小区的铁门年久失修,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他们都未理睬,结果一小孩经过时刚好铁门倒下,将其砸伤,小区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
答:您好,小区铁门属于共用设施,如果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公司负有共用设施的维修义务,则物业应该对小孩承担赔偿责任。
赡养年迈父母是每个子女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受分家析产、出嫁与否、父母是否有财产、是否重男轻女等理由影响。子女需要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人,提供医疗、居住等基本保障。多子女家庭应共同协商赡养方案,不得互相推诿拒绝养老。拒不赡养老人,老人可向居委会、村委会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情节恶劣遗弃老人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尊老敬老既是美德更是法律责任。
小区物业若未履行共用设施维修义务导致人员受伤,应承担赔偿责任。
问:我们小区的铁门年久失修,我们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他们都未理睬,结果一小孩经过时刚好铁门倒下,将其砸伤,小区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
答:您好,小区铁门属于共用设施,如果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了物业公司负有共用设施的维修义务,则物业应该对小孩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