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售房时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没有兑现,应当赔偿吗?

开发商售房时承诺的小区配套设施未兑现,构成违约,业主可索赔。

    问:我们业主买房时,小区规划展示图上明确有游泳池,他们的宣传资料上也写了会有游泳池,交房时我们发现小区根本没有游泳池,我们可以向开发商索赔吗?

    答:您好,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本事件中,开发商对于小区有游泳池的承诺明确具体,且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有重大影响,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没有配套的游泳池构成违约,你们业主可以集体向开发商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