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非全日制工应注意哪些可能产生的法律风险,如何应对?
非全日制用工需遵守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不超过24小时的规定,按周期支付报酬,缴纳工伤保险,避免法律风险。
问:我公司是一小型民营企业,有时会出现突然有任务人手不够的情况,我们可否以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用工?单位如何做才合法?是否需要给这样的人上工伤保险?
答: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如您公司的用工符合上述情况的,可以采用非全日制用工的形式。您公司应履行如下义务:第一,您公司应按周期支付报酬。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计酬标准不得低于您公司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第二,您公司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不得将其包含在小时工资内;第三,您公司安排工作应严格遵守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要求。每日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二十四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