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由谁制定?不同性质的公司是否存在区别?

公司章程由所有出资人共同制定,内容包括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基本事项,需签名盖章。

    问:我叔叔拟与他人合伙成立一家公司,现在还在设立阶段,去工商局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告诉我们需要制定相关的公司章程并进行备案,公司章程应该由谁制定?章程应当包含哪些基本内容?

    答:您好,在公司正式设立前,公司章程由所有出资人共同制定。据《公司法》第23条、第25条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之一即是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表人;(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