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招标代理业务的公司是否需要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资质?
进行招标代理业务的公司需要具备相应资质,招标代理机构应依法设立并满足条件,资质由相关主管部门认定。
问:我公司现有一项目需进行招标,但因各种原因不能自行办理,想委托代理机构代办。请问进行招标代理业务的公司是否需要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资质?我公司在签订招标委托合同时是否需审查对方的资质?
答:您好,需要相应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第十四条规定:“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招标代理机构不仅需满足第十三条规定的条件,同时其资质需是由第十四条规定的相应部门予以认定的,否则不能从事相应的招标代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