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应如何处理?

权属有争议的房屋在征收时,利害关系人可请求确认权利,政府可根据协商记录和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公告。

    问:我在岳阳市区拥有一套房屋,但涉及权属争议。现政府出台公告拟征收该房屋。请问征收补偿该如何处理?

    答:您好,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房屋权属存在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确认权利的部门包括房屋管理部门、仲裁部门及法院。根据《岳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 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与被征收人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依法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公告。

市城区的房屋征收项目,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前,分户补偿方案应当报市房屋征收部门审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