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不满管理费可以不交吗?
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时,是否缴纳管理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物业未违约则仍需缴纳;若已书面承诺却未履行,可拒交。
问: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管理费还要交吗?
答:您好,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时,是否缴纳管理费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物业未违约则仍需缴纳;若已书面承诺却未履行,可拒交。
问: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管理费还要交吗?
答:您好,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交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