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不予受理登记情况有哪些?
房地产不予受理登记的情形包括违章建筑、临时建筑、无法提供有效权属证明、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等。
问: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受理登记?
答: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属于违章建筑的;(二)属于临时建筑的;(三)不能按规定提供有效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其他应提供的申请资料的;(四)权属不清或存在房地产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房地产不予受理登记的情形包括违章建筑、临时建筑、无法提供有效权属证明、权属不清或存在纠纷等。
问:有哪些情形的房地产不予受理登记?
答:您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可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属于违章建筑的;(二)属于临时建筑的;(三)不能按规定提供有效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其他应提供的申请资料的;(四)权属不清或存在房地产权属纠纷尚未解决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