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证显示年限只有40年,能否变更为70年的呢?
国有土地使用证年限为40年是否可变更为70年,需根据土地用途、出让合同及开发时间等因素判断。
问:国有土地使用证显示年限只有40年,能否变更为70年的呢?
答:您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土地用途、使用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显示年限只有40年是否合理,能否变更为70年,要具体根据该房屋所在小区项目开发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用途、年限,以及土地出让后闲置的时间和项目开发时间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