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条件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被发现会怎么处理?
不符合条件申购经济适用房被发现后,可能被按原价收购或补缴差价,并面临行政处罚。
问:我朋友申购了一套经济适用房,但是他并不不符合条件,如果被发现会怎么处理?
答:您好,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市、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后续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居住人员、房屋的使用等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纠正。
第四十二条 市、县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交易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擅自改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用地性质的,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罚。
(二)擅自提高经济适用住房或集资合作建房销售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
(三)未取得资格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其所购买或集资建设的住房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限期按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等因素作价收购;不能收购的,由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责成其补缴经济适用住房或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与同地段同类普通商品住房价格差,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罚。
因此,建议慎重考虑,一旦被发现不符合条件,房屋可能面临被收购或补缴差价的风险,且可能承担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