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

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培训,需承担部分责任。根据《民法典》,违约金可协商,通常不超过总金额的30%。

问:在某会计培训学校缴纳一万二的学费,没有签订培训合同,只有收据。原本计划边上班变学习会计实操知识,希望在未来职业规划上有帮助。但由于公司调任去外地分公司工作,无法去培训学校学习。与培训学校校长协商后只同意退还五千元学费,请问这种情况违约金如何计算才是合理的?

答:您好,培训学校提供了服务,但消费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去上课,所以消费者也有责任。关于违约金的问题,《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全部标的(合同上钱款)的30%。在此事例中,扣除违约金的多少,消费者如果认为过高可与商家进行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