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职权有几类?
股东会职权分为五类,包括人事决议权、重大事项审批权、重大事项决议权、公司章程修改权及其他职权。
答:用于避税的“阳合同”无效,双方真实履行的“阴合同”有效。以虚假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阳合同)无效。但若隐藏的“阴合同”本身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则按真实意思表示履行。
避坑提示:签订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款,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股东会职权分为五类,包括人事决议权、重大事项审批权、重大事项决议权、公司章程修改权及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