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决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的决议
(1978年5月24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的决议
(1978年5月24日通过)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原则批准《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