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
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
补充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部分规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答:满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责”三个条件即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本人主责或全责则不算。
避坑提示:发生事故后必须第一时间报警,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是核心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
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
补充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部分规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