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补充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
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
补充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部分规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不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在交强险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动,保险公司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以该机动车未办理交强险合同变更手续为由主张免除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
对职工退休退职办法进行部分修改和
补充的决定
(一九八三年九月二日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对一九七八年五月二十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原则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部分规定作一些必要的修改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