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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本人的娘家在岳阳市某村某组,本组征收费的发放在有户口的情况下,未经过本人同意发放在娘家,本人未拿到应有的费用该找谁?女性应得费用不经本人手,且至今未看到费用流向,此笔费用找谁要? 答:您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 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或者征用补偿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五十六条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以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事项的决定,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户无男性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经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您在该村的户口尚未迁出,因此您已具备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但是,如果您在嫁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已经承包了土地,或者从其他各方面已经享有了其后来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的分配,那么就不能参与分配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费,不能双重受益。除此之外,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征地补偿费分配管理的指导意见》(岳政办发[2011]4号)第三条规定,征地补偿费由征收主体向土地所有权人(一般为村民委员会)直接支付。村民委员会取得征地补偿费后,如村民委员会即没有对被征收人统一安置,也没有调整承包地或者未达到调整后村民小组承包地平均值的,则其应将征地补偿费发放给被征收人。因此,谁扣留的,您应该找谁。另外,如果经村民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同意将土地补偿费留归村民委员会,则此部分费用属农民集体资产,您不能再要求返还。建议您向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查看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
问:怀孕女职工能否被降薪? 答:您好,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问:如何保护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 答:您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庭暴力。姐妹们,安全第一!第二类,重男轻女观念根深蒂固的家庭。《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条规定,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
阅读全文...法判断出其系林某某本人,故蔡某某的行为并没有侵害林某某的合法权益。林某某的该主张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行为人因...》第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原卫生部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中的单身妇女,不违反社会公益原则。医院不得基于部门规章的行政管理规定...并没有证据证明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存在医学上、亲权上或其他方面于后代不利的情形;另通过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后代与自然分娩的后代享有同样的法律权利和义务,包括家庭伦理、道德义务等,陈某某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民事权利。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之...责任法》第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之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