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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加班是否需要签订书面协议?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虽无明确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但建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加班协议或其他书面方式,以明确加班时间、加班费计算方式等,避免争议。 2.员工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3.员工加班时间是否有限制?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4.员工加班是否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律师解答:不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依法支付加班费,不得以调休代替法定加班费,除非劳动者自愿并经协商一致,且调休时间与加班时间相同。 5.员工加班后是否可以要求调休?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在安排加班后,应尽量安排劳动者补休。若无法安排补休的,应依法支付加班费。调休应当与加班时间相对应,不得变相减少加班费。 6.员工加班是否需要提前报备? 律师解答:需要,用人单位应建立加班审批制度,员工加班前应向用人单位申请并经批准。未经批准的加班,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加班费。但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未履行审批程序,员工加班后可主张加班费。 7.员工能否拒绝加班? 律师解答:在正常工作时间外,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劳动者有义务配合。但若加班时间超过法定上限或存在强迫加班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不得因此对劳动者进行处罚或解雇。 8.员工加班是否需要计入月工资总额? 律师解答:是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加班工资计入工资总额,作为计算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事项的依据。 9.员工加班后能否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休息场所? 律师解答:法律未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加班员工提供休息场所,但用人单位应保障员工的基本劳动条件,包括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过度疲劳。若因加班导致员工身体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 10.员工加班后能否申请工伤? 律师解答:因工作原因在加班期间受伤,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问;我公司与某人力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协议,由人力公司向我公司派遣劳动者,约定被派遣人员的加班费由我公司以劳务派遣费的方式支付给人力公司,再由人力公司支付给劳动者。且我公司对劳动者实行计件工资制。现某劳动者直接向我公司主张加班费。问:计件工资制的情况下如何认定加班?我公司是否应直接向其支付加班费? 答: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实行计件工作的被派遣人员,贵司应当与人力公司协商一致,根据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贵司应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被派遣人员加班。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以及《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在被派遣人员完成计件定额后,贵司根据实际需要安排被派遣人员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分别按照不低于被派遣人员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计算加班工资。但贵司不宜直接向派遣人员支付加班费,应以派遣服务费的方式支付给人力公司,再由人力公司支付给被派遣人员。
1. 如何认定员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劳动关系的认定主要看双方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基本特征,包括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是否由用工单位支付工资、是否接受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约束等。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只要具备这些特征,也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2.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还能确认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可以。法律并不强制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通过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工作安排等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 3. 员工在多个单位工作,是否可以同时确认多个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根据法律规定,员工一般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如果员工在多个单位工作,有可能被认定为“兼职”或“非全日制用工”,但不能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完整的劳动关系。具体认定需结合工作内容、时间、管理方式等因素。 4. 用工单位以“劳务关系”“承包关系”“合作关系”等名义否认劳动关系怎么办? 律师解答:如果实际管理、工资支付、工作安排等方面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即使用工单位否认是劳动关系,法院或仲裁机构仍可能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能仅凭合同名称来规避法律责任。 5. 员工如何证明自己与用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解答: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证据: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工作证、通讯记录、同事证言、工作成果等。这些证据越全面,越有助于确认劳动关系。 6. 如果确认了劳动关系,员工能主张哪些权利? 律师解答:确认劳动关系后,员工可以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权利: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社会保险、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违法解除赔偿等。具体权利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7. 用工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员工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员工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是解决此类纠纷的前置程序,如果不服仲裁结果,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8. 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多长时间? 律师解答:劳动仲裁一般在受理后45日内作出裁决,复杂案件可以延长。法院审理一般在6个月内结案。具体时间因案件情况和仲裁、法院的工作量而异。 9. 员工在确认劳动关系后,还能否要求赔偿? 律师解答:如果确认劳动关系后,用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未签订合同、未缴纳社保、违法解除等,员工可以依法主张相应的赔偿或补偿。 10. 如果用工单位以“临时工”“外包”等名义规避责任怎么办? 答:如果实际工作中受用工单位的管理、接受其安排、领取工资,即使被称作“临时工”或“外包”,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不能仅凭用工形式来逃避法律责任。
...纠纷中,争议的焦点往往与薪酬相关,而诸如加班费、社保、绩效等,都与薪资结构密切相关。一旦...对簿公堂,有员工签字确认的《工资单》对用人单位将是有利的;反之,如果没有签字确认,劳动者一旦以“不知情”为理由不认...
阅读全文...职证明一定要拿到手!”第二样东西是工资结清单。离职时,你一定要确认工资已经结清,包括:工资本身;未支付的加班费;年终奖或其他奖金;提成、补贴等特殊收入...
阅读全文...,且没有证据证明原告当天返回万州是为了参加当天的公司级会议,故原告受到的此次事故伤害...政复议决定书》,认为2018年4月7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第三人单位处于放假状态,并未上班,且无证据证明...2018年4月7日返回万州的目的是为次日上班,其出行意图明确。囿于出行路途较远、驾车亦需花费三...
...到;2003年5月21日我(李学亮)未上班,不知道李喜波崩着眼的事,也没有...河南中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等单位于2003年5月21日以后出具的...邻居、亲戚借钱,到现在用去医药费加往返路费、生活费有1500多元,仍然还...判。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确认一审查明的事实属实。本案争议焦...
...定的、一成不变的、唯一的,而是存在多种选择,用人单位无权对此加以限制。只要在职工为上下班而往返于住处和工作单位之间的合理路径之中,都属于“上下...理路途中发生机动车事故,被行政机关依法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以事故发生的地点不在其确定的职工上下班的路线上为由,请求撤销行政机关作出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