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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老婆怀孕公司要老婆待岗,要求自己缴纳全部社保? 答:在职工休产假的期间,社保按照正常的缴纳方式来缴,休产假期间不影响缴纳社保,仍然可由女职工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产假期间社保缴纳不中断,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继续为职员缴存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问:公司利用各种手段逼迫我离职,在工位后面单独给我装了监控,可以怎么应对? 答:您好,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被公司变相辞退的,劳动者一定要保存或者保管好自己手中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记录、工资条或工资发放记录以及企业裁员、降薪的通知或相关凭证等,及时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也可以及时提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问: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工资怎么支付? 答:一、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1、不得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双方的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才能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但女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2、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 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所谓“夜班劳动”一般系指从当日22点至次日6点从事劳动或工作。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1)制药行业中从事抗癌药物及烯雌酚生产的作业; (2)作业场所放射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 (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4)《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6)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7)《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3、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 《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妊娠满7 个月应给予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上海市女职工办法》根据妊娠期的不同情况作了一些有针对性的规定:女职工妊娠7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应给予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2 个半月。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12周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4、已婚待孕职工禁忌劳动范围。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还对已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
...违法了! “试用期不交社保?公司骗你的!”(举起劳动合同和社保卡)首先,试用期也要签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试用...,收集工资流水和劳动合同,第二步,直接拨打12333举报,进行维权!社保问题关乎到你的未来,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下...
阅读全文...的权利。但要是公司只给发基本工资,这合法吗?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本工资。如果公司这么做,女职工可以收集好相关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关注我,让你在职场中不再受歧视!
阅读全文...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双方今后不再向对方主张任何劳动法权利或追究任何劳动法责任的继权条款。那对于劳动者事后提起的相关主张,法院一般不予支持。所以...解除协议时,注意仔细核对协议约定的费用计算方式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保护好自己的权益。明白了吗?关注我的视频,每天涨知识
阅读全文...讼。原告诉称:原告向当涂县劳动局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劳动局履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要求劳动局给予答复。但是,两个多月过去了,劳动局对原告的申请不予答复...
...日分别送达欧帛公司、周某。三、适用法律正确。首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欧帛公司应当在周某工作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
...的横村办事处报到。9月1日,桐庐支行与李林珍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为五年(自1993年9月1日至1998年8月31日);工种:业...体并未达到严重缺陷的程度,可以适应其所担负之工作,对其劳动权应依法予以保护,桐庐支行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