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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您好。我司想进口一批汽车起重机的部件,据说进口的部件如果具有整车的特征的话将视为整机,请问有这项规定吗,哪些产品适用这样的规定呢?谢谢。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对于电冰箱、洗衣机、照相机、摩托车、汽车、空调器、汽车起重机等7种进口的机电产品,如其进口的零件、部件中包括以下所列各个部分,因其已具有整机特征,即应视同整机。
问: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效力如何? 答:您好,一、恶意串通的合同如何认定 恶意串通是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为牟取不法利益合谋实施的违法行为。恶意串通的合同具有以下两个特征: 1、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 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的当事人都是故意的,这种故意的本质在于通过损害他人的利益来获取自己的非法利益。当然因恶意串通而成立的合同不以行为人已经或必然获得了非法利益为必要条件,只要有恶意串通,危及他人利益的故意就可以认定。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因恶意串通成立的合同,未必都是当事人的故意,例如当事人的代理人于对方当事人或对方当事人的代理人串通危害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订立合同,就不应认为是当事人的故意。 2、恶意串通的合同是为牟取非法利益。 当事人订立恶意串通的合同的目的就是为了取得非法利益。这种非法利益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例如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之间串通,压低标价;在买卖中,双方抬高货物的价格以获取贿赂等。 二、恶意串通的合同效力如何 恶意串通的合同一般都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是情节恶劣的违法行为。由于这种行为是由于双方相互勾结在一起,共同损害第三者的利益,因此这种合同在被确认无效后,在处理上不是一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或者互相的赔偿损失,而是由有关国家机关依法收缴双方所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1、《民法典》规定: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 (2)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应当受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或者第三人。 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
(1)分包的主体是工程施工总承包人,而非建设单位;(2)分包的标的只能是总包合同工程中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的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3)专业工程的分包需在总承包合同的有在先的约定,或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认可后,才可进行专业工程分包;(4)分包人需具备与分包工程或劳务作业相应等级及范围的资质;(5)分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6)分包人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人负责。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未签劳动合同,外卖员送餐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首先,注...骑手”则属于全职,接受系统派单,有考勤制度与着装要求等。 司法实践中,对于众包骑手,法院倾向于认定不存在劳动关...,应当认定为工伤。众包骑手因为用工方式的特征和传统的劳动关系还是有区别,所以认定工伤还是有难度...
阅读全文...也包括与该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也包括与该技术特征相等同的特征所确定的范围。等同特征,是指与所记载的技术特征以基本相同的手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本...
...的测量物位的方法与辉博公司上述发明专利权利要求书记载的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那么该料位计是否唯一使用上述发明专利所述的方法工作。2007年12月...司产品使用的方法与辉博公司方法专利相对应的不同技术特征不属于基本相同的技术手段,不构成等同特征。故该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三、关于上诉人辉博公司提...
...中放弃的技术方案,不应当认为其与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活性钙”技术特征等同而将其纳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原审判决对禁止反悔原则理解有误,将二...者认定为等同特征不当。(三)关于谷氨酰胺或谷氨酸与盐酸赖氨酸是否等同问题。587号专利权人在该专利审批过程中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