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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员工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否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2.用工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员工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3.员工因工伤被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要求支付工伤期间的工资?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职工因工伤暂停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其工资。 4.员工离职后,用工单位未结清工资,员工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5.员工被拖欠工资,是否可以同时主张经济补偿金? 律师解答:可以。如果用工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员工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用工单位以“未完成任务”为由不支付工资,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不合法。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对价,不能以任务未完成为由拒付工资,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合法有效。 7.员工在离职时,用工单位拒绝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不合法。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员工未休年假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8.用工单位以“公司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是否可以免责? 律师解答:不可以。用人单位不得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如确有困难,应依法申请延期支付并报备相关部门。 9.员工因病请假期间,用工单位是否可以不支付工资? 10.员工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工资和赔偿金? 律师解答:可以。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11.用工单位以“绩效考核不合格”为由不支付绩效工资,是否合法? 律师解答: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明确且合法,用人单位应按约定支付;如无明确约定或标准不合理,员工可主张权利。 12.员工被派遣到其他单位工作,薪酬由用工单位支付,但未支付,如何维权? 律师解答:可以向用工单位或派遣单位主张权利,也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薪酬。 13.员工因加班未获得加班费,是否可以主张? 律师解答: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用人单位应依法支付加班费,员工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
问:请问实习工资扣税标准是怎么样的?本人实习生工资1500,每个月要扣税为140元,经理答复说,扣除税是这样算的,(1500-800)****=140有这样的规定的吗? 答:您好,不对。经理的这种说法是将实习生的工资看成了实习生的劳务报酬,按劳务报酬的标准扣税,但事实上实习生的工资就是工资、薪金所得,不应被看成劳务报酬。工资、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因为该实习生的月工资未超过3500元,所以,不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是否有效? 律师解答:劳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视为约定不明确。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具体数额可参照同岗位工资标准或集体合同约定。 2.劳动报酬可以口头约定吗? 律师解答:劳动报酬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口头约定的劳动报酬不具备法律效力,劳动者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3.用人单位可以随意调整劳动报酬吗? 律师解答:用人单位调整劳动报酬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未经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降低劳动报酬。 4.劳动报酬中包含的“绩效工资”是否必须支付? 律师解答:绩效工资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者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考核结果支付。若未达到考核标准,用人单位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供依据。 5.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加班工资应当按照法定标准计算,平时加班按150%支付,休息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 6.工资支付周期有什么规定? 律师解答:工资应当按月支付,不得克扣或者拖欠。用人单位应当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遇节假日应当提前支付。 7.员工离职时,用人单位是否应当结清工资? 律师解答: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离职时结清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结清工资。 8.劳动报酬中是否包含社会保险费用? 答: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所得的工资,不包含社会保险费用。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与工资支付是两项独立义务。 9.劳动报酬约定是否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律师解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若约定低于最低工资标准,该约定无效,用人单位应当补足差额。 10.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是否可以不支付未结算的工资? 律师解答:用人单位应当结清未结算的工资,不得因员工离职而拒付。员工有权依法追讨欠薪。
...班费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超过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上说,用人单位发放防暑津贴的发放标准只要不低于150元/人、月,均是合法合规的。第四 未休年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年...
阅读全文...被告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发生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向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款500元;罚款:罚款10-500元。”戴为军的工资结构为本薪4350元、职务工资1500元、月奖金(不固定)、季奖金(不固...但劳动合同约定了计发基数为最低工资标准,而台玻长江玻璃有限公司也按约支付...
...付任何奖励。(三)《会议纪要》涉及员工重大切身利益,本质属于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彭宇翔无权在未获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制定相关分配方案。...并为最终引进项目做出贡献的集团在册员工或团队;***号文的奖励标准为引进项目的预期利润或收益×系数(***%***%);***号文的申...
...伤复发,经确认需治疗的,可重新享受《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告:邓金龙(邓昆鹏之父),男,63 岁,住河南省太康县。 被...护理的,应当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向工伤职工支付护理费。”从该条款中,可以更直观的看出,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