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人员发生工伤找谁赔偿?
退休人员发生工伤可按劳务关系主张赔偿,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
问:我父亲工作时受伤了,但是公司说他61岁了没有签劳动合同,请问找谁赔偿?
答:您好,根据法律规定,男性年满60岁已达退休年龄,与用工单位不能形成劳动关系而只能构成劳务关系。此种情况下,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按照工伤标准赔偿,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起雇员受害赔偿之诉要求雇主承担相应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