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哪些东西应做变更记载?
股权转让后,公司需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并修改章程及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
问:股权转让后,哪些东西应做变更记载?
答:您好,公司需注销原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相应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就不需再由股东会来表决。
在被监护人尚未指定监护人时,临时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股权转让后,公司需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向新股东签发,并修改章程及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及其出资额记载。
问:股权转让后,哪些东西应做变更记载?
答:您好,公司需注销原来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相应的公司章程及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就不需再由股东会来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