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停工期间,如何发放员工工资?
疫情停工期间,企业需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或按当地标准发放生活费,具体依据停工时长及地方规定执行。
问:疫情停工期间,如何发放员工工资?
答:您好,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20 年 1 月 24 日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明电〔2020〕5 号)规定,此次疫情停工周期在三十日以内的,建筑企业应按照正常工作时间向员工支付工资;停工周期超过三十日而企业又没有安排员工在工作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其中,根据《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停工周期超过三十日而企业又没有安排员工在工作的,用人单位应按不低于当地失业保险标准支付停工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