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护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
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应享有宅基地权益,登记到不动产证上;婚嫁后取得新宅基地的应依法确权登记,原宅基地注销。
问:如何保护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
答:您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
答: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探视权是法定权利,直接抚养方有协助义务。但法院强制执行的是“协助探视的行为”,不能对孩子的人身进行强制。
避坑提示:若对方长期阻挠探视,可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应享有宅基地权益,登记到不动产证上;婚嫁后取得新宅基地的应依法确权登记,原宅基地注销。
问:如何保护农村妇女的宅基地权益?
答:您好,《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91号)规定,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其宅基地权益应记载到不动产登记簿及权属证书上。农村妇女因婚嫁离开原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新家庭宅基地使用权的,应依法予以确权登记,同时注销其原宅基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