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用人单位不出具离职证明,员工怎么办?

原用人单位不提供离职证明,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损失。

问:原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出离职证明,导致员工到新公司不能办理入职,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之规定,原用人单位不给员工出具离职证明的,员工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反映,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原用人单位改正,原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给员工造成损害的,员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原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