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公司补缴社保是否有时效限制?
员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需在解除劳动关系后两年内向行政部门举报,否则将超过时效限制。
问:在公司工作几年,因为某些原因离职了,离职之后才发现公司一直没有购买社保,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是否有时效限制?
答:您好,向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有两年的时效限制。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之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要在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两年内提出,超出期限提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