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请产检假,公司扣其产检假工资是否合理?
女职工产检假时间应计入工作时间,公司扣工资不合理。
问:在长沙工作的女职工怀孕后,每月向公司请假一至两天去医院检查胎儿是否正常,公司扣除女职工当天请假去医院产检的工资是否合理?
答:您好,不合理。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六条:“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之规定,女职工怀孕后每月请假去医院进行产前检查的,所花产检的时间计入工作时间。因此,公司扣除女职工请假去医院产检的工资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