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问残疾二级的农村户口,能否申请低保?行政机关不给办怎么办?

农村二级残疾人符合低保条件可申请,若行政机关不办理可向市局投诉,依据相关法规维护权益。

咨询人问残疾二级的农村户口,能否申请低保?若有低保条件,行政机关不给办怎么办?

一、农村二级残疾人能办低保的,农村二级残疾人只要满足低保申请的条件:该家庭的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收入,且家庭的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的生活保障状况,是可以进行申请低保的(具体询问当地民政部门)。 二、一般情况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认定:①配偶。②未成年子女。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共同居住3个月以上的人员。 特殊情况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认定:①未婚现役军人,脱离家庭独立生活一年以上的宗教教职人员,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②复员退役军人以及刑满释放、监外执行、保外就医人员回到家庭居住生活的,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③家庭月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已成年且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或者身患重特大疾病长期卧床不起的人员,可以与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兄弟姐妹分户计算。 三、申请低保不批在民政局投诉。 四、若有低保条件,不给办理,可直接去市里的民政局找民政主任投诉,一定会给办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