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1个月,被公司辞退,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工作一个月被辞退,若非试用期且公司解除合同,可获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试用期不符合条件无赔偿。
问:工作了1个月,被公司辞退,可以主张哪些赔偿?
答: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关于经济补偿的计算,工作一个月,不满六个月被公司辞退的,公司应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没有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