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通过行政投诉追索劳动报酬?

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追索劳动报酬,需准备投诉书和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并可通过多种方式提交投诉。

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大队在接到投诉后,会依法向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如果查实,会向用人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劳动监察大队可以对其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行政投诉应准备如下材料:
1、拟定《投诉书》:说明用工单位违法事实和理由,提出处理请求。
2、准备证据材料​: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银行流水、工作证、沟通记录等所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证据。
投诉方式​包括前往劳动监察大队窗口进行投诉,或通过电话(如12333热线)、政府网站等渠道进行举报。
律师提醒:向行政部门举报,最重要是有明确的证据证明用工单位违反劳动相关法律法规的事实,方便行政部门受案处理。证据不足难以起到效果,请务必认真收集整理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相关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