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的房子,一年的合同,刚租一个月,房东把房子卖人了,新房东要求我们搬出去,请问我可以不搬走吗,如果原房东按违约付违约金我可以不接受而继续住满一年吗?
根据《民法典》,租赁期间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客可要求原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问:新租的房子,一年的合同,刚租一个月,房东把房子卖人了,新房东要求我们搬出去,请问我可以不搬走吗,如果原房东按违约付违约金我可以不接受而继续住满一年吗?
答:你好,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因此,你可以要求原房东继续履行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