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商标权人在侵权诉讼中需承担举证责任,包括证明自身权利、侵权行为及损失等,被告则需对反驳主张提供证据。
问:商标权人需要承担哪些举证责任?
答:您好,我国《商标法》对商标有特定的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商家为了达到自已的利益去侵犯其他商家的商标。那么发现了商标侵权如何进行举证?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有哪些?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极抗辨,此时被告应对自己行为承担证明责任。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1、被侵权人在先权利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
2、被侵权人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
5、为各种侵权商标或者侵权商标商品及包装进行印制、仓储、运输、邮寄等行为的单据。
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提出的证据提出质疑,可以以该注册商标已被商标局依职权撤消,自行注销;与原告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者商标转让合同等证据来反驳其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