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只看借条吗?
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不仅看借条和转账记录,还需综合审查借款原因、经过、来源、交付方式、还款情况及双方其他经济往来,以判断借贷是否合法有效。
当事人首先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并且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不仅看借条和转账记录,还需综合审查借款原因、经过、来源、交付方式、还款情况及双方其他经济往来,以判断借贷是否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