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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员工戴某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在车间上班过程中因工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并经鉴定为六级伤残。2013年10月30日,我公司与戴某签订了《工伤调解协议》,约定按戴某的实际工资补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现我想咨询,我公司为戴某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基数低于其实际工资,那么发生工伤后产生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差额部分由我公司支付还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答:您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之规定,及《部分行业企业工伤保险费缴纳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部分行业企业是指建筑、服务、矿山等行业中难以直接按照工资总额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服务企业、小型矿山企业等”之规定,如贵公司经核定不属于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则贵公司应按照戴某的实际工资缴纳工伤保险费。如因贵公司原因未能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少缴工伤保险费导致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对因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差额所致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差额部分理应由贵公司负责补足。
问:在厂里因工受伤,买了工伤保险,但公司拒赔怎么办? 答: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问:农民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用人单位没给办工伤保险怎么办? 答:您好,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当为其劳动者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即农民工也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则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给予受工伤的员工以工伤赔偿。
...? 下班途中销户了,为什么不能认定为是工亡。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
阅读全文...? 下班途中销户了,为什么不能认定为是工亡。这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
阅读全文未签劳动合同,外卖员送餐途中受伤算“工伤”吗? 首先,注册成为骑手一般有两类:“众包骑手”与“专送骑手...以对于专送骑手来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众包骑手因为用工方式的特征和传统的劳动...
阅读全文...卡发放。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后,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受伤,经认定为工伤,理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被告周付坤于2019年5月14日的仲...
...免除或变相免除。《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款又进一步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
...)予以支持。 综上,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