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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申请职业病鉴定? 答: 职业病诊断一般要经历六个阶段: 一、申请提交《职业病诊断申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申请诊断。 二、提交材料:职业史、既往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尘肺病诊断申请者需提供相隔六个月以上的合格的高仟伏胸片(二张以上)。所有材料应加盖提供材料单位公章,说明材料属实。 三、如符合受理条件可受理立案并发出《职业病诊断受理通知书》。 四、职业病诊断讨论: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组织3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集体诊断,诊断过程如实记录。 五、结论形成:根据半数以上诊断医师的一致意见形成诊断结论,参与诊断的医师共同签名。 六、职业病诊断书根据诊断结论制作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参加诊断的医师共同签署,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核盖章,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一式四份,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各执一份,诊断机构存档一份。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在接到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当地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
问:我公司最近效益不太好,准备裁员。我们提前二个月发了准备裁员的通知。但我们公司有几个孕妇,请问我们可以将她们列在此批裁员名单内吗?还有哪些人,我们不能辞退? 答:您好,不能将单位的孕妇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单位职工有下列情形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问:工伤期间公司解雇了我,可以起诉吗? 答:您好,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及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工伤期间用人单位是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要是工伤职工在工伤期间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一样也是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前置程序,若采取法律途径,劳动者需向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应当维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1991年6月15日,原告所属“抚顺城”轮由日...境交通工具上的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应当持有卫生检疫机关签发的健康证书”的规定,原告上海远洋...在出、入境卫生检疫时,要求船方办理健康证书签发手续,是依法行使卫生检疫职权,却两次遭到...
...邹丽丽发生健康权、名誉...6元、门诊检查费用***元...);护理费按住院地即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护理人员从事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的职...康权正确,予以维持。 针对第二个争议焦点,上诉人莫宝兰主张上诉人莫兴明、邹丽丽的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其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从法院查...
...原告尹瑞军因与被告颜礼奎发生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向安徽省淮南市...床,鉴定机构检材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 淮...级人民法院经二审,确认了一审查明的事实。 安徽省淮南市中...职工,如其主张误工费,其应举出劳务合同或聘用合同、工资表、单位误工证明等证据。但尹瑞军仅向法院提交了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