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做六休一制度是否合法?
化妆品柜台实行做六休一制度,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总时长未超44小时,符合《劳动法》规定,合法有效。
问:我是某化妆品柜台的销售人员,柜台实行每周上6天班,休息1天,每天工作7小时的工作时间制度。咨询人觉得其他单位都是“做五休二”,柜台为什么只休息1天。并且柜台只休1天,在休息日柜台应当按200%支付加班工资。为此,我想申请劳动仲裁维权。请问柜台的工时制度是否合法?
答:您好,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及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之规定,柜台销售人员每天工作未超过8小时,并且每周工作未超过44小时。因此,柜台六休一的工时制度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