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咨询人从苏州公司转到重庆公司去上班,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咨询人已经同意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并同意去重庆工作,发了同意调动的邮件,问该情形可以再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同意调动且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原劳动合同继续生效,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公司要求咨询人从苏州公司转到重庆公司去上班,需要给经济补偿金吗?咨询人已经同意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并同意去重庆工作,发了同意调动的邮件,问该情形可以再要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劳动者不愿意继续到新公司工作,用人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意继续工作,则原劳动合同继续生效,用人单位不需要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如果原用人单位没有向劳动者支付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