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如何确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累计工作时间包括在各类用人单位的全日制工作期间及依法视同工作的时间,依据档案、社保记录、合同等确定。
累计工作年限年休假怎么计算的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1.包含范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2. 确定方式: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