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公司承诺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要求我签一个离职协议,我应该签订么?
若离职协议中写明是因个人原因离职,可能影响经济补偿金的主张,需谨慎签署。
问:被公司辞退,公司承诺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要求我签一个离职协议,我应该签订么?
答:您好,需要注意离职协议的具体内容,离职协议中关于离职原因若写是由于个人原因离职,一般来说,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所达成的协议,合法有效,不能反悔,事后难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五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